作为先秦诸子中最重视法律效力及作用的学派,法家将以法治国的核心思想融入了举国上下的方方面面。
百姓守法理所当然,公卿大臣同样要遵法不得违反,而对人君的用人之道,法家亦有一套独特的方略。
那么今天的就为你介绍法家“法、术、势”三者结合的用人之道。
在法家思想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三种派别,为后来韩非的集法家之大成提供了思想依据和理论基础。
其一重“法”,即“变法之法”以战国中期的商鞅为宗。他的特殊政略是以严刑厚赏来推行法令,使凡奉法遵令的人无或缺赏,凡犯法违令的人无所逃罚。他一生中推动两次变法,变法修刑,健全法制,建立了完善的“明赏罚”机制和军功制度,为秦国一统七国,打下了基础。
其二重“术”,以和商鞅同时期的韩国变法家申不害为宗。所谓“术”,就是指控制观察人际关系,及察言观色,控制操作上下级关系的手法,手腕,也就是人主操纵臣下的阴谋,是指声色不露而辨别忠奸,赏罚莫测而切中事实的妙算。术派倡导“术为法用”,强调术在变法中的重要性,推崇君主运用术来掌握控制朝政。
其三重“势”,以和孟子同时的赵人慎到为宗。他在强调治国以法为准绳的前提下“讲法兼势”,认为任何变法及出仕处事之道,都要看准“势”的变化,要让形“势”总是站在自己这边,依靠控制“势”而达到控制变法和强国的目的。慎到的“势”其实指的就是威权,势派要求统治威权应当尽量扩大,而且要集中在人主手里,使君主成为人臣恐怕的对象,以便压制臣下的力量和野心,维护君主统治。
法、术、势三派在坚持以法治国的前提下,方式方法各有侧重,各具特点。随着法家学说的逐渐成熟,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君主需要独掌军政大权;术则是指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用来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作为结合了法、术、势三家观点精华的集大成者,韩非继续将“法和术势合”的理论作了延伸,在《韩非子·内储说上》中提出七种用人之术。
一曰众端参观,要从多个方面观察验证下级的言行,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
二曰必罚明威,对犯有罪行的人要坚决惩罚,以显示制度的尊严,才能防止人因为藐视制度而铸成大错;
三曰信赏尽能,对有功之臣的赏赐一定要兑现,适当的激励,使下级愿为君主竭尽自己的能力;
四曰一听责下,让下级单独发表言论,就不会有人人云亦云地随大流了;
五曰疑诏诡使,发出可疑的命令,使出诡诈的手段,以观察下级是否对自己忠诚;
六曰挟知而问,把已经知道了的事情再拿出来询问下级,以测试下级的言论是否诚实可靠;
七曰倒言反事。说与本意相反的话,做与本意相反的事,试探下级是否有奸情。
结束语:韩非一生追求的抱负,是为统治者创建一套完善而行之有效的“王者之道”,也就是他将“法”、“术”、“势”三者结合的理论体系,其实质是“以君为主”。带有浓厚实用主义和功利色彩,对后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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