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出台是工业化的必然结果。高速工业化一方面使德国的社会财富迅猛增长,另一方面却造就了一个庞大、贫困、没有生活保障的工人阶级队伍。据统计,到1907年,德国的就业工人群体已经达1780万。由于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工人阶级在生产、生活等方面都面临着其他阶级和阶层所不曾有的失业、工伤事故、住房条件恶劣等艰难处境。工人问题成为德意志帝国时期最突出的社会问题。他们为了摆脱恶劣的生活状况和改善工作条件不断抗争。日益壮大的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以及国家政权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并最终迫使德国政府出台一系列社会立法和社会政策来改善工人阶级的基本生活状况。同时,工业化带来的国家财富的迅速增长,也为实行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经济基础。
人们或许会问,既然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出台是工业化的结果,为什么最先实现工业化的英国没有捷足先登,而让后起之秀的德国开了先河这一问题的答案在于德国特殊的历史传统和发展特点。首先,德国有着悠久的社会保障传统。17世纪的德国采矿业中已经有矿工疾病保险组织存在。1766年,普鲁士开始在矿工中实行强迫疾病、意外事故和残废等保险。到19世纪中叶,在普鲁士等邦已经开始强迫保险,并以法令形式确定下来。1845年,普鲁士政府颁布法令,通过行会强制实行疾病保险。1854年,普鲁士政府又颁布法令,强迫矿山、德国,德国留学,德国移民,留学德国,德语培训,德国地图,德国论坛,德国旅游,移民德国,德国护士,采盐等行业建立雇主和工人联合管理下的地区性疾病保险组织。这些社会保障传统使德国人在推行普遍的国家社会保障制度面前有了一定的心理承受力。其次,德国特殊的政治结构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当时在德国国家政权中处于统治地位的是容克地主阶级而非资产阶级。前者为了压制资产阶级在政治上的要求,巩固自己的政治统治和特权地位,提高自己的政治声望,把拉拢与资产阶级对立的工人阶级作为一项重要的斗争策略。在这方面,最明显的例子就是19世纪60年代普鲁士“宪法冲突”中,俾斯麦曾拉拢工人运动领导人拉萨尔,以实行普鲁士国家社会政策作许诺,争取工人阶级对付当时的资产阶级自由派。其三,当英国工人运动中流行温和改良的工联主义运动时,德国社会民主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工人运动却迅速发展。为了缓和工人阶级对现存制度的不满,瓦解社会主义工人运动,德国统治阶级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首先做出了探索。按照俾斯麦的说法,“只有现存国家统治政权采取行动,实现社会主义要求中合理的、并与国家及社会制度相一致的东西,才能制止社会主义运动的混乱局面。”
从实际情况看,国家高速工业化、城市化、大规模国内人口流动等,使当时社会各阶层中发展最迅速又是最弱势群体的工人阶级在物质生活方面面临着艰难处境。工人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工资水平相对较低,而且各部门之间、熟练工人和非熟练工人之间差别很大。据统计,1907—1908年,非熟练工人的工资只相当于熟练工人工资的83%。各工业部门之间工资别则更大,重工业部门的工资收入往往为轻工业部门收入的两倍甚至三倍以上。更重要的是,在德意志帝国初期,工资收入与生活费用相比,大部分年份明显偏低。这种状况直到1895年以才逐渐得到改善。在工资收入与生活费用相比偏低的情况下,处于最低收入阶层的工人的恶劣经济状况可想而知。据德国皇家统计局统计,在当时工人微薄的收入中,食物费用支出就占了52%。而一般情况下,恩格尔系数达到50%以上者,其生活水平属于“勉强度日”行列。
工人面临的第二个困境是住房问题。高速工业化和城市化使大量人口从农村流入城市,造成城市住房需求长期紧张,房租居高不下。1874年,汉堡工人收入的20.9%用于房租,1892年,这一比例上升到了24.7%。这对低收入的工人阶层而言显然负担太重。住房条件恶劣也是当时工人家庭一个普遍的现象。为了节约开支,工人家庭通常尽可能地租住价位低、条件差的住房。根据慕尼黑1895年的统计,2/3的工人家庭只有一个房间可取暖,1/4的工人家庭只有一间房。许多工人家庭为减低房租支出,还将微小的住房再转租出一部分,而转租出的通常是一个铺位。
此外,由于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各种意外工伤事故不断发生,造成工人之中失去劳动能力的残疾者大有人在。加之工人们多数居住在城市中,脱离了原先“乡村共同体提供的安全”,使他们在遇到失去劳动能力、疾病、衰老、失业等问题时处于一种举目无助的悲惨境地。随着工业化的进程,以上以工人问题为核心的各种“社会问题”的压力越来越突出,也越来越受社会的关注。要求改善工人生活处境的社会呼声越来越大。首先,工人们为摆脱困境,建立各类工会组织,展开各种罢工斗争,且罢工时间越来越长,次数越来越频繁,规模越来越大。社会民主党领导的社会主义运动也因此在工人之中得到迅速传播和发展。其次,工人困境引发的“社会问题”在其他社会阶层和社会集团中也引起激烈反响。德国天主教社会运动发起人,美因茨主教克特勒在1864年就发表了《工人问题和基督教》一书,提出用基督教社会原理和合作自助的方式来解决工业化引起的“工人问题”。以古斯塔夫·施莫勒等为代表的一批保守派经济学家也于1872年成立了社会政策联合会,主张通过国家干预方式来解决因大工业带来的工人问题。 面对社会民主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工人运动的威胁和社会各界舆论的压力,俾斯麦政府决定实施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以便将工人从社会民主党的支持者中吸引过来,摧垮社会主义运动的阶级基础,进而缓和甚至解决社会问题。俾斯麦的意图曾在他的多次谈话中表达出来:“通过建设性的国家措施改善全体工人的社会地位,这样不仅可以赢得国家的巩固,而且同时可以削弱社会民主党的政治组织”。只要给工人以劳动权,保证他们病有所医,老有所养,“那些先生们(社会主义者)就会成为鸟的空鸣”。德皇威廉一世在1881年11月发布的皇帝告谕中也明确表示:“各种社会弊端的治愈不仅仅依靠通过镇压社会民主党的不法行为,而是要通过稳妥地寻找积极促进工人福祉的方式”。出于以上考虑,1880年,俾斯麦开始着手计划国家社会政策,推行他的“国家社会主义”。1883年,德意志帝国议会通过了德国第一项国家社会保障立法《疾病保险法》,1884年和1889年又分别通过了《意外事故保险法》和《老年及残废保险法》。这三项社会保险立法奠定了现代德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