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总统和首相有什么区别

       德国总理默克尔大家都熟知。很多人都认为德国总理就是德国最高领导人,就像美国总统,中国国家主席一样,是国家的最高领袖也是对外的国家最高象征。
这样的认知可以说对也可以说不对。
因为,德国还有一个总统职位。
德国现任总统是施泰因迈尔(Frank-Walter Steinmeier),他于2017年2月12日起开始就任联邦德国第12任总统职务至今。
于是许多人开始不明白了,明明德国总理“出镜率”最高,也公认拥有德国最高的权力,怎么还有一个德国总统?德国总统和德国总理究竟谁大?
事实上,德国宪法确定,德国国家最高象征代表是德国总统并非德国总理。
德国基本法(宪法)第54条到第61条确定了德国总统的权力,职责,任期等具体细节。其中规定德国总统是由联邦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五年,只能连任一届。与德国总理不同,德国总理可以连任数届,比如德国总理默克尔从2005年起担任总理,已经连任了4届。
德国联邦总统最主要的职务是对内对外代表德国,也就是说,在国际法意义上,德国总统代表德国人民,是德国最高领导人。
德国总统作为国家元首行使以下职权:
对内对外代表德国(参加国家、社会和文化活动,访问各联邦州和城市,在外国进行国事访问,接待外国国家客人); 
在国际法意义上代表德国人民,以联邦的名义同外国缔结条约,但调整联邦政治关系或涉及联邦立法事项的条约应以联邦法律的形式,取得联邦立法机构的同意; 
签发国书和派遣德国驻外国使节,接受外国国书并接待外国驻德国使节。
联邦总统还行使以下职权:
提出联邦总理的人选,交由联邦议院选举;
任命联邦议院选举产生的联邦总理;
任命联邦总理提名的联邦政府各部部长;
发生联邦总理不信任案时,根据联邦议院的请求罢免联邦总理,或根据联邦总理的提议解散联邦议院;
任免联邦法官、联邦公务员、军官和下级军官;签署并颁布联邦议院通过的法律;
代表联邦行使赦免权。
简单的来说,德国总统更多的是象征意义,并没有实际的执政权力。而真正掌握德国实权的是德国总理。
德国的政治制度是“议会共和制”,权力中心在议会,由议会多数党上台组阁执政,德国总理掌握实权,总统只是象征意义的,不掌握实权, 联邦政府向联邦议院负责。联邦总统只是国家元首,但不直接领导 联邦政府 ,不享有实际的行政权。
德国总统没有实权仅有象征意义,这是有历史原因的。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皇退位,德国进入魏玛共和国时代,那时候,德国总统拥有最高权力,相当于之前德国皇帝的权力,是由全民选举而成。彼时德国总统兴登堡拥有极高的支持率,也是由民众选举的总统。而羽翼未丰的希特勒为了获得德国右翼以及军队的支持,也极尽所能的讨好兴登堡。一直到兴登堡去世前,希特勒还只是德国总理,并非是德国最高的领袖,也不是最有权力的人。直到兴登堡逝世后,希特勒一跃成为德国总统,集总统和总理为一身,被称为元首“Führer”,由此开始了纳粹残酷的统治。
二战后,为了吸取魏玛共和国的教训,德国宪法剥夺了德国总统大部分的权力,仅剩下一些象征意义的工作。自此以后德国就再不会产生拥有权力的总统,实际权力都到了议会以及由议会选举而成的德国总理这里。
因此,如果有人问,德国究竟是总理大还是总统大,那正确的回到是,名义上,德国总统有最高的象征意义,但实际上,德国总理掌握德国的最高权力,因此如果说在德国权力最大的,一定是德国总理。而在处理国家之间的外交事宜中,毫无疑问的,也是德国总理最重要。比如诸如七国集团,20国集团等国际会议,参会的一定是德国总理默克尔而不是德国总统。毕竟谁也不希望一位没有任何权力的总统来开会,这达不到任何效果。
如果各位还没有全部搞明白,还可以借鉴英国的体制,就好像英国女王名义上是英国最高的象征,但是真正拥有权力的是英国的首相。英国王室仅仅只是一个象征意义。
当然,英国王室是继承制而且是终生制,德国总统则是选举上台的,还有任期,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至于为什么德国还要设置一个有名无权的总统职位,这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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