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婚俗:如果父母同意的话,16岁到18岁的青年男女,便可结婚!在德国,公民16岁即到法定结婚年龄,男女相同。但如结婚青年未满18岁,即介于16与18岁之间的话,则须征得父母同意。若父母不同意则不能结婚。满18岁便拥有了公民权,登记结婚无须父母同意,自己即可做主。德国人结婚登记前数星期,须先向民政部门报告。民政部门的官员将此婚事载于报刊杂志,公之于众。只有无任何人对该婚姻提出异议,或无合理证据支持其异议时,新人才能登记结婚。
经过登记的婚姻受法律保护,此点对女性特别关键。若要离婚,无论男女何方提出,所有费用概由男方支付。且离婚后,若女方无工作或未再婚,男方须承担女方及子女生活费用。在男方的退休金中,法律规定有一部分归女方所有,即使男方去世,只要女方活着,她仍可继续领到这一部分。
德国现任总理施罗德,其每年体禄相当24.5万美元,日子本应不错。但他常常囊中羞涩——他住一套小小的两居室,平时总开他那辆破旧的“大众”汽车——原来,他曾3次离婚每次都得花一大笔钱处理善后,还须向每位前妻支付数额不菲的补偿费。施罗德因离婚“致贫”。所以,德国男人对离婚特别慎重。因为一旦离婚,几乎相当于破产。因此,德国许多年轻人不领结婚证同居。但这样的婚姻在德国不受法律保护。2001年,德国通过一条法律,允许同性之间结婚,因而成为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允许同性结婚的国家之一。
婚礼由牧师主持。新人步入教堂,圣歌庄严响起。牧师阅读一段《圣经》后,便按照惯例询问双方是否自愿结婚,如对新娘“当着至高无上的主和众神以及在场诸位嘉宾的面,我要问,您是否愿意这位先生成为你的丈夫,爱他,尊敬他,与他同甘共苦?如果愿意,请您回答‘是’。”在牧师主持下,新娘新郎交换戒指后,牧师宣布“我以天父和基督的名义宣布,你们已经结为夫妻。”婚礼结束,是盛宴和舞会。这时,所有客人来到餐厅,餐桌上摆满鲜花、饰物、食品和红酒。新娘和新郎一起切结婚蛋糕,大家共同举杯,为新人祝福。盛宴过后,便是舞会。从第二天起,新婚夫妇度蜜月,大多外出旅行。
在德国的结婚习俗中,颇多有意思的细节。撒米粒:婚礼后,客人要向新人身上撒米粒。据古老传说,撒米粒象征丰收。抛花束新娘将其手中的花束抛向周围尚未结婚的姑娘,谁接到花束,将是下一个新娘。新娘伴娘:新娘伴娘须是未婚女孩,她陪新娘走进教堂,其作用是把妄图加害新娘的恶鬼引开。为此,她的着装要与新娘相似。花束送子:将鲜花置于花瓶中,这是一种非基督教的古老习俗。因花的香气可引来丰收女神,预示新婚夫妇将来多子多孙。车挂铁盒:在新娘的花车上,挂许多铁皮盒子,开车时便发出叮当声响,告诉路人,有对新婚夫妇由此经过。
劫持新娘:婚礼队伍行进途中,由一位要好的男性朋友带人将新娘“劫”走。当然,这都是在客人的陪伴下进行的。若新郎未能立刻找到新娘,他必须花些小小的代价赎回新娘,如给大家讲一个笑话,唱一首歌,或保证婚后头4个星期洗碗等。跳面纱舞午夜时分,面纱舞开始。这时,大家争抢新娘的面纱并将其撕成碎片,分给伴娘和每位嘉宾,象征分享新人的新婚祝福。
背新娘过门槛:传说,恶鬼会躲在门槛下,当新娘迈过门槛时,则伺机夺去她的幸福。因此,由新郎把新娘背过门槛。零钞买鞋:婚礼上,新娘要着一双用零钱买的鞋子。此源于过去生活艰苦、人们为准备嫁妆精打细算的习俗。用零钱买鞋,也是向丈夫保证,他娶到的是一位既节俭又忠诚的好太太。四样物品:举行教堂婚礼时,新娘需穿戴四样物品,即一样新的,一样旧的,一样借的,一样蓝色的。如一个新的结婚戒指,一个老的家庭装饰品,一条借来的项链及一对蓝色吊袜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