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大使馆

据中国驻德国大使馆微信公众号消息,当前,德尔塔等传染性更强的变异毒株肆虐,国际旅行中被感染的风险极大,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使馆再次强烈建议在德中国公民“非必要、非紧急、不旅行”。
受疫情形势所迫,有关入境规定也在不断细化完善之中,请所有赴华航班乘客务必在旅行前仔细阅读《关于对中外籍乘客赴华双阴检测的最新通知》(de.china-embassy.org/chn/lsfw/t1856116.htm)。
近日,申领“健康码”要求有所细化,针对乘客较为关心的问题,现答疑如下(注意:以往发布的通知、问题解答、注意事项中有与此文不一致处,以此文为准。如仍有不明确之处,请您关注所属领区内驻德使领馆网站或提前与该馆咨询):
一、接种了新冠疫苗后,如何申领“健康码”?
(一)请确保在完成全部接种程序之日到启程赴华当日之间不少于14天(例如,须打两针的疫苗,于9月1日完成了第二针接种,则最早在9月16日才能乘航班赴华)。
(二)提前填写《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在上传双检结果时,请将上述声明书、疫苗接种凭证(纸质凭证和欧洲电子疫苗证书digitale COVID-Zertifikat der EU)同时上传,驻德使领馆将对疫苗种类、品牌、接种剂次、接种日期等进行审核。上传欧洲电子疫苗证书时须将二维码和证书同时上传。
(三)以下人员不被视为已接种人员:
1、 对2剂次或3剂次疫苗未完成全部接种的;
2、 同一天内完成2剂次灭活疫苗接种的。
特别提醒:接种未满14天者,即使双检结果合格,仍不予审发“健康码”。
二、既往感染者如何申领“健康码”?
既往感染者指曾确诊过新冠肺炎或虽未确诊但核酸、IgM抗体、IgG抗体任一检测结果曾为阳性(因接种疫苗导致的IgM和IgG抗体阳性除外)的人员,该类人员申请“健康码”须遵守以下流程:
(一)提交使领馆预审
须向驻德有关使领馆提交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X光或CT,孕妇及不适合做上述检查的人员请提前联系驻德使领馆)以及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其中两次核酸检测时限应在提交预审申请前3天内。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时间应尽可能与其中一次核酸检测相近。完成上述诊断和检测后,应将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和两次核酸阴性结果以及护照首页、有效的德国签证或居留证明或户口文件按照领区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驻德使领馆进行预审(邮件题目请写“***确认痊愈预审”),预审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
(二)隔离和健康检测
自预审通过之日起进行14天自行隔离和健康状况检测,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
(三)登机前检测
隔离期间未出现异常情况者,可凭登机前48小时内核酸和IgM抗体“双阴”证明申请“健康码”。请将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驻德使领馆预审结果电子邮件截图、《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一并作为申请材料上传。
三、在德中资企业人员,如何申领“健康码”?
在德中资企业项目人员(含中央企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回国,均须提前21天进行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请自行填写隔离声明书,并在申请“健康码”时一并上传。
四、近期在德国居住,但没有德国签证或居留文件或户口登记证明,拟从德国乘直航赴华,能否在德国申领“健康码”?
请联系居住地所属领区的驻德使领馆咨询。
五、随行儿童如何申领“健康码”?
6周岁以下婴幼儿如当地检测机构不予检测可免检,需要填写免责声明书。婴幼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申请“健康码”时可代婴幼儿同时申请(须上传婴幼儿护照页、免责声明书、同行家长检测报告或绿色“健康码”)。
六、中转乘客有什么样的注意事项?
(一)从与中国有直航国家出发赴华人员须搭乘直航航班。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不为其从第三国中转审发“健康码”。驻德国使领馆亦不为此类人员审发中转“健康码”。
(二)请居住在德的赴华人员务必乘坐直航航班直飞赴华,驻德国使领馆不为德国始发到第三国中转赴华的乘客审发“健康码”。
(三)从与中国不通航国家始发的赴华人员可凭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审发的“健康码”,以及在德国赴华航班起飞前48小时内进行双阴检测报告向驻德国使领馆申请中转“健康码”。
(四)驻德使领馆仅为经德国中转且符合规定的赴华乘客审发“健康码”。如该乘客在来德之前已经中转一次以上的,驻德国使领馆将不予审发中转“健康码”。如乘客始发国不具备一次中转条件,请以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相关通告为准。
(五)如与中国通航国家的航线被熔断,且该国没有其他赴华直航航班的,则适用于本问题第(三)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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