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滕的故事不仅是一桩悲剧——他个人的悲剧,德国民族的悲剧,德国政治和法律的悲剧——更可谓一场救赎。
1931年5月8日,是后来的纳粹德国领导人最感屈辱的一天。
这一天,德国高等法院开审著名的埃登舞蹈宫案(纳粹冲锋队员伤人案),希特勒被作为证人传唤出庭。一名仅27岁的青年律师将希特勒盘问了三个多小时,后者在庭上左支右绌,狼狈不堪,屡次落入律师圈套,暴露出纳粹党高层对当时德国多起纳粹冲锋队员所涉及的暴力犯罪不仅知情,而且还一手指挥的真相。
在法官的庇护下,希特勒得以逃过律师的继续深入追问,避免了纳粹党鼓吹种族灭绝、社会屠杀等教义过早暴露在世人面前,也没有因为证词中诸多谎言和漏洞被依法追究伪证罪。
历史不能假设,但据当时的知情人士回忆,如果法庭没有放过希特勒,当时已陷入重重危机的纳粹党,很可能因为领头人入狱而发生分裂,即便魏玛共和国仍不免走向解体,但至少不会那么快的滑向极端主义和战争。
这次庭审以及庭审中让希特勒大失颜面的律师,也因此成为元首的禁忌。希特勒次年成为德国总理,1933年通过“国会纵火案”,终结了魏玛共和国时期的德国公民权利,逮捕了一大批有所谓共产主义嫌疑的政界、文化界、法律界人士,其中就包括那位让他险些下不来台的律师。
这位律师叫做汉斯·利滕,在被以犹太人保护性拘留的理由事实性逮捕后,辗转关押在多家集中营,遭受残酷迫害,1938年自杀。二战结束后,德国分裂为东德和西德,两边都在清算纳粹罪行,但因为利滕生前持社会主义革命立场,又与1930年代的德共有着巨大分歧,因而战后长期没有得到公平的对待。直到柏林墙倒台,德国再次统一,德国法律界才开始重新纪念这位早在1931年就痛斥过纳粹暴政并预言过纳粹更大危害的法律精英,德国律师协会甚至自称“汉斯·利滕协会”。
到了2011年,英国广播公司拍摄了以利滕为主角的电视电影《盘问希特勒的人》,在英语世界引起强烈反响。
我们现在看到的这本《质问希特勒:把纳粹逼上法庭的律师》,是由纽约市立大学亨特学院历史学教授本杰明·卡特·黑特根据大量史料,所写成的回顾作品。这本书不仅可以让读者了解利滕在庭审中,如何让希特勒陷入困境的细节,人们还将看到,一战后的德国为什么没能走向和平,而是不可抑制地滑向了包括极端民族主义在内的各类极端思潮。
德国一战战败并因此在巴黎和会上惨遭羞辱,被迫要向战胜国支付巨额赔款。德国思想文化界从尼采的历史哲学中找到论证依据,强调需要用权力意志要求的激进意志与英雄式的决断论来挽救德国,并因此掀起了保守主义革命,涌现出五大派别,分别是强调种族论的“民族派”、鼓吹帝国概念的“青年保守派”、主张激进主义的“民族革命派”、“联盟派”与“乡民运动”。
不同的极端主义,都强烈不满德国战后的积弱地位,希望摆脱魏玛共和国的政治与法律秩序。希特勒组建的纳粹党,利滕参与的革命组织,共同点都在于通过革命来改造德国,当然二者、两大组织的目标和方式存在本质区别,却都促使魏玛共和国走向死亡。
正如书作者所言,利滕的故事不仅是一桩悲剧——他个人的悲剧,德国民族的悲剧,德国政治和法律的悲剧——更可谓一场救赎。利滕成长于魏玛共和国的混乱岁月,可以说是这个混乱时期造就的职业法律人,他也因此带有多重而混乱的身份标签:犹太人、律师、激进的社会主义革命者、教者、学者,崇尚个人主义,却又捍卫集体主义为宗旨的意识形态。他选择使用德国的法律,来与魏玛共和国的法律与政治秩序作对。
入狱后的利滕,是纳粹受害者,更是坚强不屈的救赎者,在集中营中,他向狱友甚至党卫军看守讲解文学和艺术,还致力于将中世纪的德国诗歌翻译成现代德语,将但丁和莎士比亚的作品介绍给周遭的人们。尽管他的母亲一直在努力动用家庭关系甚至德国、英国政界高层的人脉关系来解救他,但利滕跟迫害他的纳粹元首都清清楚楚,他无法脱离厄运。他在狱中的所有努力,既是徒劳的,却也有其价值,因为那都表达出对自由和正义的向往,布下希望,树立典范,书写“完整的人”的形象。
魏玛共和国时期的法律秩序尽管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与弊病,也不至于让他这样一个律师遭到纳粹的无情迫害。利滕的狱中抗争,实质上是以魏玛共和国的法律、职业尊严,向纳粹继续发起挑战。而他最终选择自杀,不是因为无法忍受严刑拷打,而是意识到自己曾经致力于打破的秩序已经一去不回,他愿意以自己作为魏玛秩序的献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