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雅典,11.5万名奴隶及所有妇女儿童;几乎所有的工人;居住在雅典的2.85万名非雅典人,以及大部分商人都没有公民权。公民只占雅典人的七分之一左右。
在我们传统的语境中,雅典属于奴隶社会,自然是奴隶主剥削压迫奴隶;有公民权的雅典男性公民垄断权力歧视妇女和其他无钱无权无势者。这方面的情况确实一定程度上存在,比如在司法审判中,妇女和没有公民权的男子的证词只适用于谋杀案的审判,奴隶仅在酷刑逼供下所说的话才被承认,因为公民认为奴隶会说谎。不过由于奴隶为私有财产,主人也尽量避免让他们去法庭作证,因为酷刑会伤害他们的身体,也就伤害了主人的利益。对一些活动如奥运会、重大祭祀上有身份的限制,比如不让奴隶参加;已婚妇女也不得参加奥运会,,关于后一项原因不详,或许与奥运会选手必须以全裸方式进行有关。
但如果简单地把雅典社会的阶级关系理解为压迫与被压迫;剥削与被剥削,则离事实更远。这是中国人权力至上而淡漠义务的劣根思维的自然反映。在民选的雅典,公共事务的规定并不存在太多专门对于无产者、妇女、奴隶的手段、权力的条款。不管身份如何,犯了法都得接受处罚。自由人是处罚财产,奴隶一无所有,只能处罚肉体。对于犯了死罪的,自由民可以选择自我流放和放弃财产而免死,奴隶没有财产可以赎罪,也没有人身自由选择自由流放,只能被棍棒打死。处死公民时确实比对奴隶要人道一些,即对于不愿意自我流放甘愿死亡者,为了减轻他们的痛苦,用毒胡萝卜汁从脚开始麻醉,直到心脏而死亡。
没有公民权的人不参加城邦议事,但不等于他们没有自己的公共生活,政府同意他们组建了发达的社团,以俱乐部形式存在。尤其在伯利克里时代,俱乐部发展到了黄金时期。宗教社、宗亲社、军人俱乐部、工人俱乐部、演员俱乐部、吃货俱乐部、政治俱乐部,等等应有尽有。由于加入了家庭、个人兴趣、职业、宗教仰等因素,也就没有了公民权限制。俱乐部作为广场政治的补充空间,成为公民和非公民沟通公共事务的良好平台,也成为当政者体察民情、收取他们意见建议的有效途径。雅典政府和富人还出资为妇女专门办奥运会,以补救她们不能参加奥运会的损失。
可以想象,没有了财产和身份限制的人们加入各种俱乐部,也就没有了经过公共讨论的各种规则的限制,拉帮结派和无序竞争在所难免。人们争吵、辩论、明争暗斗,锻炼思维和辩才,没有公民身份的人训练了公民素质。由于雅典文明在西方的发源和典范意义,这也成了欧洲人公民意识发达的原因之一。一定程度上说,雅典各种俱乐部之间的对抗,就是现代多党制的萌芽。
实际上,是否给予个人公民权,在当时的雅典往往是不得已的选择,跟剥夺与否没有关系。没有金钱、闲暇和人身自由者,根本担当不了公民的义务。著名学者威尔.杜兰特如此概括:“对于雅典人来说,公民不仅是选民,而且可以轮流地以抽签或背诵诗文的方式充当地方首长或法官。他必须保持自由之身,准备随时为国家效劳。任何受命于他人或须以劳力为生的人,都不可能有此闲暇或能力从事这一类工作。因此,就绝大多数雅典人看来,劳动者似乎不适宜充任公民。”
确实,在战争频仍的当时,国王和公民必须自带干粮组织军队去拼命,没有担当、财富和人身自由的人根本承担不起保家卫国的责任,平时也无暇无力处理城邦的公共事务。此外,公民还有义务捐钱救助穷人的生活,给他们提供观看剧目、运动会的款项,修建各种公共设施,并缴纳税款用于城邦的公共事务,如祭祀、修建神殿。富人为穷人操心;富人养活和保护穷人,这是雅典城邦的常态,也直接影响了现代西方的政治体制和福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