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留学aps审核

         从2001年7月开始,赴德国留学,都需要先经过德国驻华使馆文化处留德人员审核部组织的针对申请者本人的考试(简称APS审核)。
该审核程序总来说,可以用以下几句话概括:周期长(一般需要3-6个月)、材料繁琐(需要从小学至大学的学历材料)、难度大(用英语或德语考核学生国内大学所学过的专业课知识,包括笔试和面试)和费用不低(审核费2500元人民币)。
APS审核令很多打算赴德留学的学生倍感头疼,本文将详细介绍该审核程序的申请步骤、所需材料、费用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APS审核的申请步骤:
1. 在线注册: 在审核部官网www.aps.org.cn进行在线注册。请确保在线填写的全部信息均完全正确,注册完成后,需打印注册证明并由本人亲笔签名。递交不完整或虚假材料,申请无效。
2. 汇款: 将2500元人民币审核费汇款至审核部账号。
3. 寄送材料: 快递邮寄或直接递交材料至审核部前台,包括亲笔签名的注册申请表及所有申请材料。
4. 获得档案号: 收到申请材料后的10个工作日,审核部将给出档案号,该号码可由申请人自行登录网页查看。在核查信息的过程中,审核部可能要求申请人补充其他材料。因此,注意保持电话畅通、经常查看邮件。
5. 确定面谈时间: 审核部对申请人的入学资格及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核查过程中,审核部会致电申请人本人,并电话通知面谈时间和地点。该面谈时间不得更改。如申请人本人的联系方式有变,请及时告知审核部。
6. 参加面谈: 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参加审核面谈,分为书面准备(约20分钟)和口头表述(约25分钟)两部分。本面谈旨在判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而非语言或知识测试。面谈语言由申请人在线注册时选择。申请人可选择
用英语或/和德语进行面谈。
7. 面谈结果: 面谈结束约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在线查看审核结果。如果成功通过面谈,申请人将收到10份审核证书。如果面谈没有通过,则不会受到纸质通知。
8. 获得审核证书后,申请人可以向德国高校申请学习位置。并在签证材料准备齐全后向审核部递交签证申请。 签证的具体要求请参照留学签证须知。
二、APS申请材料清单:
高校在读生
1. 在线注册证明(注册后请打印出该证明,贴上6个月内的护照规格照片,并在第3页本人亲笔签名!)
2. 汇款单清晰复印件。
3.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有护照复印件,也请提供)。
4. 小学毕业证复印件(无需公证);若遗失,可用九年义务制教育证明复印件代替。
5. 初中毕业证复印件(无需公证);若遗失,可用九年义务制教育证明复印件代替。
6. 高中毕业证翻译公证件。
7. 大学录取花名册双语密封件或翻译公证件(由高校招生办或档案馆出具,包含高考成绩、录取专业名称、录取批次、计划性质等信息)高考录取通知书无效!
8. 在读证明双语密封件或翻译公证件(包含高校名称、院系及专业名称、学号、学制、已完成学期数等信息)。如休学/退学,需由学校教务处出具休学/退学证明,双语密封件或翻译公证件。
9. 在读成绩单中英双语密封件(目前为止所有所修课程及分数,包括不及格成绩)成绩单由学校教务处开具并翻译,按学期排列。辅修或双学位成绩需与主修专业成绩单分开开具。
10. 德语和/或英语语言水平证明复印件,或申请人自学德/英语的学时数说明
高校毕业生
1. 在线注册证明(注册后请打印出该证明,贴上6个月内的护照规格照片,并在第3页本人亲笔签名!)
2. 汇款单清晰复印件
3.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有护照复印件,也请提供)
4. 大学录取花名册双语密封件或翻译公证件(由高校招生办或档案馆出具,包含高考成绩、录取专业名称、录取批次、计划性质等信息)高考录取通知书无效!
5. 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双语密封件或翻译公证件,由学校档案馆/教务处出具。若未取得学位证,须由学校开具证明(中英文对照),解释未获得学位的原因。
6. 在读成绩单中英双语密封件(目前为止所有所修课程及分数,包括不及格成绩)成绩单由学校教务处开具并翻译,按学期排列。辅修或双学位成绩需与主修专业成绩单分开开具。
7. 德语和/或英语语言水平证明复印件,或申请人自学德/英语的学时数说明
8. 已毕业超过半年以上的申请人,需提供一份德文或英文的表格式简历,按时间段说明申请人从高校毕业后的情况。
三、重要提示
1.有国内或国外交换学习经历的申请人 如果有国内不同高校或国外院校的学习经历,需提供对方学校的成绩单复印件并附上本校开具的交换证明,要求如下:
情况1:交换期间所修课程学分得到本校认可、交流课程已经转换成本校当学期应修课程,并且已显示在本校成绩单上 需写明交换时间、交换院校、学分予以认可,并附上详细的学分转换表。
情况2:交换期间所修课程学分得到本校认可,但本校成绩单上交换学期为空白需写明交换时间、交换院校、学分予以认可并写明本校成绩单上交换课程不予显示
情况3:交换期间所修课程学分未得到本校认可 需写明交换时间、交换院校、学分不予认可,并说明当学期学分是否已修满。如果未修满,需注明何时补修完 全部应修学分。
*注:
1)如成绩单上在交流学期有除交流课程外任何其他课程(例如形势与政策等课程),需出具双语证明说明这些课程通过何种方式、何时修读并得出成绩。
2)以上全部材料都需要提供中英文双语件并加盖校级公章。
2. 转专业的情况 如申请人有过转专业的经历,请提供转专业证明原件,并进行翻译。证明内容包括:之前所学专业、现在所学专业、转 专业时间、预计何时毕业。
3. 军队院校、成人教育、自考毕业生 上述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位,并将学位证及成绩单经过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认证后,才有资格申请APS审 核。请将认证报告(英文)连同其它申请材料一同递交至审核部。详情可参见审核部网页,常见问题 II.关于留学资 格的说明。
4. 专升本的情况 如有专升本的学习经历,请将专科和本科阶段的所有证明材料一并提供。
5. 硕士/博士在读生及毕业生如有更高一级的学历(如硕士、博士),请将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所有证明材料一并提供。
6. 语言证明 高等教育要求的语言证明(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证书,德语专业四级、八级证书)必须提交。其他语言证明(托福、雅思、德福、DSH等)可自愿提交,用于考前对申请人语言水平的预估。
7. 关于密封件及公证件翻译公证件是指附带德文或英文翻译的公证件原件。具体办理方法请咨询当地的公证处。双语密封件是指由学校出具的,含中英文或中德文材料原件且加盖公章的密封信件。信封封口处要加盖学校公章且密封! 请注意:大学成绩单一律要求提供学校出具的中英文双语密封件,由教务处或档案馆出具,仅有院系级盖章无效。其他材料如果学校无法提供翻译,那么公证处出具的中德文或中英文双语公证件同样有效。
8. 未获得学位及延长毕业的情况 由于个人原因未获得学位证书或延长毕业时间的申请人,需提供高校出具的未获得学位或延长毕业的说明原件,解释原因,并进行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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